烟台市菏泽商会举行商会成立十二周年暨第三届换届庆典大会
发布日期:2024-04-02浏览次数:字号:[ ]

    3月28日,烟台市菏泽商会成立十二周年暨第三届换届庆典大会在东山宾馆举行。烟台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胡卫宁,菏泽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王灿东,烟台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于岩君,烟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赵铭锴出席活动。

    在庆典大会上,王灿东为商会名誉会长授牌并为光荣入会10周年的会员颁发勋章;胡卫宁为商会会长、监事长授牌,并为光荣入会10周年的会员颁发勋章;于岩君为商会常务副会长授牌;赵铭锴为商会副会长授牌;商会会长黄景东为理事授牌,并为秘书长、顾问颁发聘书;商会监事长魏张宁为监事授牌。全国菏商联盟执行主席、秘书长李海滨致辞,赵铭锴、于岩君、王灿东先后讲话。

    市工商联要求,商会要始终坚持聚人心、增共识。充分发挥直接联系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的优势,把政治引领融进日常的联系服务中,时刻把握主旋律,引导会员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夯实共同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广泛共识。要始终坚持抓党建、促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结合商会党建工作特点规律,探索打造特色商会党建品牌,以党建带会建,以会建促党建,建立健全确保商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机制和制度,支持会员企业加强党建工作。要始终坚持强服务、助发展。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积极争取赋能、不断拓展功能,打造商会工作品牌。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切实为会员企业在合作中提供更多商机,为会员发展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和助力,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引导会员守法经营、自律发展,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始终坚持重规范、求提升。坚持依法建会、按章办事、民主办会,加强商会班子建设,团结带领广大会员,站在万亿城市的新起点,锐意进取、砥砺前行,为加快建设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贡献民营经济力量。

    菏泽市各区县委统战部、工商联有关领导,烟台市菏泽商会顾问团、全国异地菏泽商会有关领导,烟台市工商联各直属商会会长、秘书长,以及烟台市菏泽商会会员等共200多人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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