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意见 提信心 谋发展——市工商联系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引发强烈反响(八)
发布日期:2023-08-10浏览次数:字号:[ ]

编者按: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后,在烟台市工商联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各级工商联组织、商会和广大民营企业家第一时间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分享感悟收获。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准确理解把握《意见》精神,更大范围内展开学习交流,烟台市工商联公众号从即日起,陆续予以摘选,共同把《意见》学习宣传活动推向深入。


市工商联副主席、烟台市温州商会会长,烟台雷士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晓:

《意见》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的新高度,对民营经济的历史方位作出了新概括,意义重大而深远,是指导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一定会更好地凝聚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力量,令人倍感振奋、备受鼓舞。《意见》从8个方面、31条重大举措系统部署推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精准回应社会重大关切和民营企业诉求期盼,彰显了党和国家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坚强意志和决心,一定会更好地持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活力。作为一名商会会长,将团结带领广大会员深刻认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大意义、战略部署和肩负责任,深刻理解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新定位,深刻理解把握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新方略,深刻理解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企业家的新期待,不负重托,履职尽责,积极引领在烟温商践行企业家精神,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心无旁骛、创业创新,自觉为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市工商联副主席,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王琳:

《意见》的发布,全面具体的指出了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痛难点,精准的给予了指导,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了我们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彰显了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恒心,必将有效助力民营企业提振信心、增强活力。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我对民营经济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相信随着未来更多利好政策的精准投放,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的历史性机遇即将到来。玲珑集团作为国内轮胎行业的领军企业,一直走在由传统制造业向现代化先进制造业转型的前沿,我们会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从继续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聚焦品牌和质量建设等方面入手,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实现更加强劲的发展,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积极利用自身研发和创新能力的优势,助力国产轮胎和汽车行业向更高层次转型,带动更多的中国品牌走向世界舞台。

市工商联副主席,烟台明远创意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义忠: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为民营企业家增添了信心和动力,令人深受鼓舞和启发。《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和任务,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企业家的亲切关怀。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地支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增强自身实力,坚定不移地服务国家战略,坚定不移地履行社会责任,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烟台市江苏商会党委书记、会长,烟台江南线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宗建良:

《意见》对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再次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必将为民营经济注入强劲发展动力,极大地振奋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

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首先是要把自己的企业做强。企业的发展,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接下来,商会所属各会员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发挥产业多元业态协同的优势,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实际行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走出一条符合企业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为整个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作为商会会长,要坚持抓党委作用发挥、坚持党的领导和政治引领。商会坚持重大活动中融入政治学习、政策解读或者开展“会企联建”党建活动。下一步,我们首先要组织商会企业,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深度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使他们继续心无旁骛谋发展,轻装上阵,一往无前;我们要帮助商会企业,以本次《意见》发布为契机,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加快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同时,以上率下,商会将带领会员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莱州市铸造协会党支部书记、秘书长,烟台万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建坤:

《意见》的出台,对正在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阶段的民营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产业转型升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铸造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传统铸造业经过几十年的砥砺奋进,目前,尽管生产总量保持总体平衡,但企业数量却在逐渐萎缩,一个本质性的问题是企业发展没有与时代要求和市场要求密切对接,部分发展较好的铸造企业创新发展历程并取得成功,深刻揭示了“企业发展要与时代同频共振”这条朴素的规律。下一步,莱州市铸造协会将深入学习《意见》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认清当前环保形势和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提升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加快转型升级力度,不断提高铸造工艺和技术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转型升级工作。同时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职责,主动支持服务好企业转型发展,切实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以提升铸造产业技术工艺、优化企业规模、合理布局结构、提高产业附加值等为主攻方向,着力提高铸造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促进生产方式绿色化、智能化变革,推进铸造行业实现整体绿色转型,形成铸造行业发展新优势,助力莱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蓬莱区北沟镇商会党委书记、会长,蓬莱区蔚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从国家层面为我们注入了发展的底气和动力。新时代是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最好时代,也是民营企业家建功立业的最好时代。今后要通过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实现更多纳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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