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意见 提信心 谋发展——市工商联系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引发强烈反响(四)
发布日期:2023-08-01浏览次数:字号:[ ]

编者按: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后,在烟台市工商联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各级工商联组织、商会和广大民营企业家第一时间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分享感悟收获。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准确理解把握《意见》精神,更大范围内展开学习交流,烟台市工商联公众号从即日起,陆续予以摘选,共同把《意见》学习宣传活动推向深入。


市工商联副主席、山东安德利集团总裁张辉:

《意见》从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法治保障等方面进行指导,对民营经济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给予全面、系统的回应,精准施策,直击要害,彰显了政府力挺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为当下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意见》的发布让我们对民营经济发展更加充满信心。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下一步我们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履行好民营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为烟台冲刺GDP万亿之城贡献民营力量。

市总商会副会长、山东荣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孙艺洲:

《意见》系统全面、内容丰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高度重视,在充分肯定民营经济重要作用和重要贡献的同时,把民营企业的期盼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坚定了民营企业信心。我感受比较深的是,《意见》专门强调要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低成本、模块化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的推广应用。作为民营企业一份子,我们将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带领全体员工坚定发展信心,坚持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放开手脚办好企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贡献民企力量。


市工商联执委、烟台市女企业家商会会长、烟台美神科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总经理原丽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发布,在新高度上强调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我深刻体会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关爱,感到无比振奋,备受鼓舞。

《意见》围绕当前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对症下药,系统全面地推出了针对性的措施。《意见》指出,要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这一点说出了很多民营企业家的呼声,为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扫清了障碍,开辟更多的空间。

随着党和国家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走深走实,我深刻感受到民营经济正在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作为女企业家商会会长,将以《意见》发布为契机,坚定发展信心,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加倍努力、勇担重任,带领烟台市女企业家商会的民营企业家们永葆创业初心,在风浪考验面前坚定信心,心无旁骛,把企业做大做强,为烟台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继续贡献“她智慧”与“她力量”。

烟台市聊城商会会长、山东途翼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孔祥华: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民营经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看得准、看得深,推出的举措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意见的出台为民营企业家打上强针剂、吃上定心丸,将有效提振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有力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作为一名商会会长,将组织商会会员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鼓励会员坚定信心向前看、练好“内功”加油干,乘国家政策之势做大做强企业,不断打造新优势、拓展新空间、开辟新赛道,在促进增长、推动创新、创造就业等方面展现更大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民营经济新生力量。


烟台市济宁商会党支部书记纪玉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发布,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人士的重视和关切,让我们深受鼓舞和感动。《意见》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人士健康成长,加强组织实施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释放诸多红利。作为商会党支部书记,我将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团结带领广大会员履行好民营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不负党和国家的支持,不负人民的期待,坚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自身事业发展与国家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而拼搏奋斗。


栖霞市总商会副会长、栖霞市杨础镇商会会长、烟台建泓管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登建:

《意见》聚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部署,提出新目标,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深情关怀和殷切厚望。同时指出“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提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等多项举措,健全了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我会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坚定信心,带领员工面向未来实现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走好产业报国之路,履行好社会责任,不负党和国家的支持,不负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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